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4-31149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公租房租赁资格审核结果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4-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2024年度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公示(年审第三批)


根据《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永政发〔2015〕184号)、《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8〕87号)、《关于将农村困难家庭无房户和危房户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系统的请示》(永住建〔2021〕166号)、《永嘉县公交、环卫一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永住建〔2021〕189号)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7户申请家庭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29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7-67952030。

序号申请人姓名证件号所地街道保障人口家庭类型联审反馈拟取消政策依据审核结果
1金相群330324********4320岩头镇1其他保障家庭逾期未签订合同《办法》第二十二条终止保障资格
2厉建芹330324********1063南城街道3其他保障家庭逾期未签订合同《办法》第二十二条终止保障资格
3陈陈330324********684X大若岩镇3其他保障家庭逾期未签订合同《办法》第二十二条终止保障资格
4杨帆330324********0034东城街道3其他保障家庭逾期未签订合同《办法》第二十二条终止保障资格
5胡金科330324********145X南城街道2其他保障家庭逾期未签订合同《办法》第二十二条终止保障资格
6吴良330324********2878金溪镇1其他保障家庭逾期未签订合同《办法》第二十二条终止保障资格
7黄丐国330324********3410沙头镇3低保家庭年审逾期《细则》第五条(一)终止保障资格
说明:1、列表中所称《办法》为《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细则》为《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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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无房家庭为64337.00元,有房家庭为5146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