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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提供了审计保障。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共完成13个审计项目,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6.41亿元;向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单位移送问题线索17起。 2023年各部门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拥江融入、产城融合”的发展布局,围绕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工作目标,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提高收入,持续稳定经济运行。实现全年财政总收入66.48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其中本级留存税收收入34.61亿元。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创建“文化永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争取“两直”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8.78亿元,争取专项债券额度27.85亿元、一般债券额度3亿元。定期开展复查,上解各预算单位沉淀资金,累计催缴矿产品处置款1.83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 —保障重点,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大民生投入,全年民生投入79.53亿元,每人每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配套从3780元提高到3960元、城乡医疗财政配套从990元提高到1070元,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每月从1035元提高到111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从310.5元提高到333元。坚持“科教强县”,持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教育支出25.54亿元,同比增长7.8%;兑现企业奖补资金4.96亿元,助力企业减负纾困,为实现共同富裕保驾护航。 —聚焦创新,持续深化服务变革。以乡镇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创新融合“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视同县级预算单位”两种改革模式,形成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的财政数字化发展格局,永嘉县经验在全省推广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业务全省领先,技术部分全省排名第一。相继升级上线“浙里办票”“浙里基财智控应用”“浙里捐赠”等应用,实现政府采购指标中全程无纸化投标(响应)项目数占比达100%、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项目金额占比98.2%,全力打造高效、便捷服务的营商环境。 —深化整改,持续提升审计成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和审计整改工作,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以点带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县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成果共享。2023年7月以来,县主要领导对报送的审计报告及审计专报作出批示41次,督促整改。各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出台县级层面制度8项,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强化源头防范。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财政机制改革,较好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2023年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基本支出“其他公用经费补助”280万元。二是县财政收回的部门结余资金19828.89万元、市财政局2023年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3658.8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均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 2.绩效管理不完善。一是13个项目在2023年发生支出,但未编制年度绩效目标。二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绩效运行监控模块在2023年度监测发现:目标完成红色预警累计68条,均未发起整改。 3.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合计1.1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全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专户利息收入合计162.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仍滞留清算账户。 4.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一是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未制定,征收工作未开展。二是8家特种用水企业未按污水处理费分类收费标准征收;641家在产企业按居民污水对应分类标准征收,未按工业、非工业对应污水分类收费标准征收。三是118家企业的建设项目已开工,但未按规定在开工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结合县文广旅体局、县供销联社、桥下镇、金溪镇、沙头镇、东城街道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全县22个乡镇街道财政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认真履职,推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上缴财政不及时。县文遗中心及瓯北街道、沙头镇等17个乡镇(街道)存在银行账户利息、租金、矿产拍卖等收入合计809.6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文化馆等6个预算单位存在生育津贴资金合计19.51万元,未退回到县财政,仍滞留预算单位账户。 2.保证金未及时清理清退。县文遗中心及黄田街道、岩坦镇等17个乡镇(街道)存在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203.4万元未清理清退。岩坦镇、沙头镇、东城街道存在已完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合计83.29万元未及时清理。 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一是县文广旅体局、县昆剧团、县文化展演中心及巽宅镇等10个乡镇(街道),均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二是岩坦镇、茗岙乡等4个乡镇的固定资产盘亏共计14.87万元。三是桥头镇1处办公楼已被拆除,但固定资产账未及时核销。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我县重大交通枢纽工程建设专项审计、县图书馆档案馆大楼建设审计及上塘至大若岩通景道路建设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项目建设完善了当地基础配套设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合同、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缺陷。一是县投建中心于2022年10月编制、公示施工招标文件,11月发出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将“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的调整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修改,但2023年1月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未根据招标文件补遗书修改内容进行修订。二是上塘至大若岩通景道路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及永嘉县工程变更管理等相关规定,但具体内容未作细化规定,且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与永嘉县政府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变更范围、申报审批程序等存在不一致情况。 2.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一是县交运集团未对永嘉客运中心施工项目监理人员、主体和附属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未对施工项目人员更换事由、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收取相应违约金。县铁投集团对楠溪江站站前广场施工项目总监更换、上塘中心城区对县图书馆档案馆大楼建设工程项目总监更换,均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二是上塘至大若岩通景道路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报备的安全负责人、计划合同负责人的职称以及造价咨询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均不满足招标要求。 3.重复委托基坑支护设计。县图书馆档案馆大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价已包含基坑支护设计费用,但上塘中心城区又与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另签订基坑支护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13万元。 4.工程造价管理不严。一是县图书馆档案馆大楼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约定发电机以暂定价计入,截至2023年9月,该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仍未完成发电机暂定价的审核签证。二是楠溪江站站前广场至孤山村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工期延误77天,结算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期违约扣罚;施工合同约定为固定单价承包方式,但结算时存在通过调整计量单位进而提高结算单价情况。 5.项目资金收缴不规范。县铁投集团未及时将楠溪江站站前广场工程土石方拍卖款净收益共计685.57万元上缴县财政。县交运集团未及时收回永嘉客运中心工程施工电费代付款48.87万元。 三、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一)科技资金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对我县科技资金审计结果表明,县科技局等单位围绕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推动永嘉县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我县执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于2012年制定,制定依据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已废止,且我县现行的办法存在企业入孵条件、孵化时限及毕业条件等内容与省市2021年新制定的管理办法的要求不一致。 2.4个项目未按要求签订合同。2023年,我县4个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的补助资金40万元,已于2023年7月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但截至2024年4月,县科技局均未与科技特派员签订项目合同。 3.15个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截至2024年4月,县科技局组织实施的11个工业科技项目和4个农业科技项目已逾期6个月以上仍未组织验收。 (二)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积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助力企业纾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842万元使用进度滞后。2020年至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合计2110万元,用于2021年度、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截至2024年3月,该专项资金仍有842万元闲置未用。 2.项目动态监管不到位。纳入2021年度、202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补助的6个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其中1个已终止、1个投入额减少20%以上、3个项目延期6个月以上。但截至2024年4月,县经信局未商同县财政局出具调整意见,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均未按要求报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备案审查。 3.项目验收组织管理不到位。截至2024年4月,我县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尚未制订验收办法,也未参照市、县本级项目验收办法。纳入2021年度、202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补助并实施的5个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中有4个项目验收滞后于申报项目当年完工时间一年以上。 四、民生福祉增进审计情况 (一)文广旅体系统运行审计情况 对县文广旅体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文广旅体局系统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推动文化和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度和规划未建立健全。县文广旅体局自2020年7月完成一次藏品征集后,截至2023年8月,未开展藏品征集工作,也未拟定征集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截至2023年6月,县体校未根据体育项目建立科学的选材测试、人才培养跟踪、档案管理等制度。 2.藏品登记管理不规范。截至2023年10月,县文遗中心未按要求建立馆藏文物的接收、鉴定、登记、编目和档案制度,以及库房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2020年至2022年间,县文遗中心2名藏品库房管理员,同时负责藏品总登记帐的登记工作,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2020年7月,县文遗中心完成藏品征集后,未办理《永嘉县博物馆入馆凭证》,也未办理入库手续。 3.图书馆运营不到位。2020年至2021年,县图书馆共采购了“送书下乡”图书2.45万册,价值90万元,分别配送至各乡镇图书馆、农家书屋等,但均未进行资产登记和划拨工作。鹤盛镇图书分馆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处于闭馆状态;碧莲镇图书分馆因管理人员未到位等原因,2022年下半年均处于闭馆状态。 (二)民生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结合全县22个乡镇街道财政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对民生保障领域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乡镇积极推进民生实事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拨付不及时。2020年至2022年,分别存在7个、4个、1个乡镇(街道)的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合计495.35万元、109.65万元、71.24万元已预算安排但未及时拨付使用。 2.民生等到户资金滞留未及时发放到位。一是截至2023年8月,有13个乡镇(街道)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临时救助、村干部报酬等资金合计20.21万元,因发放失败滞留在“一卡通”平台代发账户未及时发放到户。二是金溪镇政府滞留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3万元,未发放至补助对象。 五、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楠溪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审计情况 对楠溪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审计结果表明,楠溪江流域各地和相关部门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河道清理保洁机制不健全。2015年县政府出台的《永嘉县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3月废止失效,而2020年实施的《永嘉县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范围内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又未明确保洁责任区、保洁单位的条件和确定方式、保洁费用标准等内容,县水利部门尚未按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流域内河道保洁方案。 2.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结算费用核定不到位。截至2023年8月,县财政局尚未对2021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结算费用进行核定。运维结算费用范围未明确,对企业年金及医疗基金项目费用在2020年、2022年运维费用结算处理不一致。 3.15个涉水工程的多余砂砾石未进行处置。2020年至2022年,沙头镇、岩坦镇、云岭乡共有15个涉水工程项目已办理结算,结算书反映共有剩余砂砾石18023.89m3,截至2023年6月,相关乡镇均未报县资规局审查同意进行公开处置并收取收益,其中约6776.8m3被擅自用于河道护岸护脚或河床平整,约5670.99m3被辖区内村集体或村民私自使用,约5576.1m3仍堆放在现场未有处置。 (二)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对金溪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果表明,金溪镇主要领导干部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处河道被非法占用。西溪村墩头自然村村口的西溪生态小院在水利红线范围内建设有多个蒙古包,用于开办农家乐;红岩漈村上下平自然村村民在该村河道内沿岸修建高约4米、长约90米的驳坎,占用水域面积约200平方米。 2.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不到位。金溪镇六龙、龙口、陈岙等3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净化池内净化植物(美人蕉)稀疏,影响污水处理效果。 3.违法往河道内倾倒建筑渣土。金溪镇六龙村村口河道以及坑口大桥附近河道内均堆放大量建筑渣土,存在往河道内倾倒建筑渣土情况。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2023年下半年以来,县审计局继续做好审计移送工作,自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底,共向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7起,已办结11起,涉案人数8人。另外,在2023年7月后,以前年度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已被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查处案件12起,处理38人,其中开除党籍或公职3人。通过审计监督,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财经行为,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清廉永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进行全口径预算编制,科学测定收支规模,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审查,细化预算支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二是深入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做好督促检查和预警反馈工作,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三是规范财政财务支出管理,加强财务监督,防止财政资金流失。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二是强化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有效衔接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生态保护防治工作,助力经济生态和谐发展。一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水环境、水污染、水资源协同治理。二是建立工程砂砾石等矿产资源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砂砾石综合利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监管,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规范污水处理费征管工作;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并进。 (四)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助力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一是树立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念,注重成本的事前监督和过程控制,强化项目合同签订审查、履约监管,严把造价审核关。二是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加强科技项目、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动态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规范项目验收管理。三是完善人文发展规划,规范图书馆运营,营造良好的文化学习氛围。四是强化民生领域保障,夯实民生基础,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为加快推进“拥江融入、产城融合”,全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作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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