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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贺等代表: 您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永嘉县农村集体资产服务平台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协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交易平台选择限制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为拓展永嘉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已公开向全市择优增补招募拍卖机构(会员)充实到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新增2家拍卖机构会员,目前我县除了农村产权中心以外还有9家拍卖机构会员,各会员均可为村级组织开展代理服务。 二、关于反映服务与收费之间不平衡问题:2023年温州市出台最新《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第二十六条,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按能减则减、让利于村集体原则,由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统一制定,报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主管部门核准。我县农村产权中心所使用的收费标准已在去年根据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统一标准进行降低。另外在管理方面,产权中心会在合同期限内为村集体提供全流程的服务,服务期限延伸至合同终止。 三、关于提议优化农村产权服务平台设置: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于2015年成立,采用“政府搭台、民营运作”模式由第三方承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职能,2018年,永嘉民营资本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模式作为26条改革典型经验之一,在全省推广。永嘉引入民营资本运作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的做法,相较于直接由政府运作有以下优点: 1、发挥民营优势,强调主动服务。农村集体产权往往存在“产权瑕疵多、交易程序乱、禀赋差异大”等问题,民营企业充分的商业化运作能够在项目交易前主动为村集体提供专业化服务,且善于运用线上竞价等多种交易方式,有效发现资产资源价值,实现集体产权保值增值。 2、阳光化交易,遏制农村微腐败。通过公开规范的方式将农村产权交易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监督,防止了村干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潜在风险,维护了广大村民的利益,从源头遏止农村微腐败的产生。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产权中心及会员单位的管理,对产权中心进行工作考核,并对会员单位入会标准进行监管,提高产权中心项目收费标准透明度,防止市场垄断、恶性竞争、不良压价等情况出现。同时要求产权中心加大宣传力度,缩短资产挂拍周期,加快交易,切实提高村集体收入。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上答复能得到你们的理解和满意。 分管领导:王和静 承办人员:章敏敏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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