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文生)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永嘉县
第
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4)永嘉县不动产权第0015489号
吴文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324008213GB00066F00040001
乌牛街道祥池村儒林锦园D幢101室
公告单位: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