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4-310867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农〔2024〕187号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预拨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推动“8+4”政策快速落地见效,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要求,确保资金早到位、早发力。经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班子研究决定,将《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1〕77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1〕11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2〕63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3〕6号)中已竣工并完成验收的永嘉县鹤盛镇东皋村等7个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永嘉县岩头镇溪南村等6个产业开发建设项目予以预拨50%补助资金,共计256.633万元。(具体见附件)

请相关乡镇(街道)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使用,同时督促相关村(公司、企业等)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完成报账。

附件:1.2024年度第一批预拨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4年度第一批预拨产业开发建设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安排表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预拨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