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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我县收到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浙江问题“楠溪江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不彻底”问题后,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启动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内容:2020年10月省级督导发现,永嘉县楠溪江西向供水工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违建旅游度假酒店—楠溪山居酒店,并将此问题进行交办。永嘉县上报整改措施中明确,停止该项目建设,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回购,但截至2023年10月该项目回购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同时,楠溪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节假日、周末游客众多,乱搭帐篷、露天烧烤、游泳垂钓等现象普遍存在,现场垃圾乱扔,带来较大的水源地污染隐患。 二、整改时限:2024年5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完成溪田宾馆的回购和土地功能变更;整治旅游乱象破坏楠溪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行为,拆除相关设施设备。 四、整改措施: 1.2024年2月底前,永嘉县永投集团已签订溪田宾馆的回购合同,股权变更至县永投集团名下;4月25日前,完成溪田宾馆产权证的办理;5月底前,完成溪田宾馆土地功能的变更。 2.2024年3月底前,完成对楠溪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旅游乱象的治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展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二级保护区内加强巡查保护,联合执法拆除临时经营场所,可供露营的滩地去功能化,在入口处设置隔离带禁止车辆驶入水域边。 3.2024年5月底前出台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楠溪江保护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水利、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确保楠溪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溪田宾馆处置:完成资产回购和土地功能变更工作。1.资产回购方面:2024年2月5日永投集团与溪田宾馆方正式签订回购合同,2024年2月9日完成产权变更,至此溪田宾馆已完成回购。2.功能变更方面:2024年4月2日,由沙头镇、县资规局联合向县政府请示要求调整该项目地块的土地功能规划,2024年4月8日,县政府对溪田宾馆用地规划功能的调整进行批复,同意规划修改的请示,完成溪田宾馆土地功能的变更。2024年4月26日,完成溪田宾馆的产权证办理,2024年4月29日完成建筑功能变更。至此,溪田宾馆项目已完成整改。 (二)整治旅游乱象,拆除设备并建立长效保护机制。1.召开省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旅游乱象的整改办法。于3月1日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拆除渔田钓台10个、集装箱和违章建筑11处。2.研究并出台长效机制,于2024年4月24日印发《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清单》,建立了楠溪江保护明确的分工协作制度。3.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增设警示牌,修缮一级保护区隔离护栏1300米,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增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 (三)加强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整治。1.成立楠溪江滩林整治专班,整治一批在核心景区、水源地的违规旅游项目。2.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问题的发现整改,4月12日发《关于抓好全县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属地政府整改水源地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3.落实常态化巡查,各责任单位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对楠溪江水源地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检查,不定期开展督察检查,个别重点区域由当地主要负责人和干部下沉一线,紧抓巡查和整改。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6日,共7日。 联系电话:0577-67257411 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楼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嘉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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