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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39/2024-31068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用、注销处理的公告2024.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近期,我局各所、分局及各乡镇(街道)在对辖区内特种设备排查、数据库数据清理过程中,或经温州市特检中心现场检验核实,发现部分特种设备原登记地址上已无注册登记的使用单位或设备、部分企业业主拒不配合对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或报废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并拒绝对设备的停用或者注销及部分设备无法找到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等情况,现我局根据有关证明材料将此类特种设备予以停用或注销(停用或注销设备清单详见附件)。如列表中各有关单位对停用、注销设备有异议的,于2024年7月25日前到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其中公告注销的设备逾期将做永久注销处理。

联系人:王宋慧、王胜月,电话0577-67950706、67008028

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03号市场监督局211室、210室


附件:永嘉县2024年第一批公告停用停用、注销公告名单.doc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