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根据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永嘉县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的通知(永委人〔2022〕1号)和《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及后续发放条件,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0日起到2024年7月12日止,共3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永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5.公示受理电话: 0577-57999906 附件: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