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根据《关于印发<永嘉县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永人社〔2023〕2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永嘉县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条件,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起到2024年6月25日止,共3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永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5.公示受理电话: 0577-5799990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