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有关片区、学校,各支教教师: 2023学年支教教师考核工作于2024年6月份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学年参加支教工作的教师。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查资料,听汇报,师生座谈等方式,由片区、受援学校组织进行。支教教师填写《永嘉县教育局支教教师考核表》(附件下载,一式四份)。《永嘉县教育局支教教师考核表》和本学期工作总结于7月15日前上交受援片区。《永嘉县2023学年支教教师考核结果登记表》和《永嘉县教育局支教教师考核表》以受援片区、受援直属学校为单位汇总于7月15日前上交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考核内容要如实填写,若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教师支教资格。 二、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将作为教师调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和支援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一般控定为优秀要求受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中综合排名前30%。考核定为不称职的,取消支教资格,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1.支教期间工作量低于同级段学科教师平均工作量的; 2.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3.擅自离岗累计超过三天的; 4.不按功课表上课,县教育局、片区抽查不在岗的; 5.支教期间有违反师德要求或违纪违法行为的; 6.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联系电话:67222872 联系人:叶柏通 附件 1:永嘉县支教教师考核表 2:永嘉县2023学年支教教师考核结果登记表 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2024年6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