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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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批后管理,强化违法建设防控,保证城乡规划顺利实施,保障农村住房施工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县政府多次召开讨论会和征求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制定本细则。 二、前期研究讨论结果 2023年11月,完善《永嘉县农村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 2023年11月29日,黄鹤楼常委召集府办、住建、资规、农业农村、执法等部门召开讨论会,初步形成《永嘉县农村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 2023年3月11日,县住建局进行司法审查。 2023年3月25日,征求了县资规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意见。 三、主要内容框架 《永嘉县农村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分为十二部分。主要内容: 1、“定位放线到场”。明确建房户申请定位放线的流程,以及定位放线的时限。 2、“规划验线到场”。明确规划验线的流程和时限,验线时发现违法施工的处置要求。 3、“施工过程到场”。在一层立模时浇筑前建房户申请立模验收,明确实体办、驻村社、村社干部到场次数。 4、“规划核实到场”。明确竣工验收的时限,明确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的具体职责。 5、“其它规定”。建立农村住房建设“四到场”监管建立县级督导机制,规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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