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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关于工业用地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房屋用途)的若干规定》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06-13——2024-07-13

发布部门: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状态:已结束

意见征集公告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永嘉县关于工业用地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房屋用途)的若干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3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7252070。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387616992@qq.com);邮寄(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邮编325100);传真(0577-67261281)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3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严格土地用途和城乡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和活力,加快推进永嘉县工业全域治理工作,起草了《永嘉县关于工业用地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房屋用途)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五、《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有序推进温州市区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功能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函〔2020〕26号)

三、前期研究讨论结果

2023年10月,制定了《永嘉县关于工业用地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房屋用途)的若干规定》(讨论稿)。

2023年10月-至今,县府办多次组织县经信局、县资规局、县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街道(乡镇)等单位进行专题讨论、修改,形成《永嘉县关于工业用地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房屋用途)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成果

1、制定了9个功能区、乡镇(街道)的土地收益金标准,对部分功能区、乡镇(街道)根据片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价格细分,一共划定9个功能区、乡镇(街道)28个片区的土地收益金标准。

2、制定了一楼及一楼以上的土地收益金标准,同时对土地性质为出让或划拨的在价格上又进行了细分。

3、制定了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等多个行业修正系数。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关于工业用地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房屋用途)的若干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13日-7月13日期间在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网上反馈意见2条,分别是:1、收费太高,市场不争气企业很难生存,希望政府部门降低收费;2、五星工业园区那边要划一类的,那里现在外来人员多,工业厂房都在五星工业区,一楼出租价格每平方米80-100元,楼上16-20元。东瓯大道以东现在楼上厂房没人租,一楼店面每平方米只有25-35元之间把这边划二类才对的。收到电话反馈意见1条。具体是:1.反映价格偏高,反馈瓯北建议以三桥以东为界调整一级二级边界。

二、意见处理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感谢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对以上意见的解释如下:1、工业用地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和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年限,该收益金标准是按照市场评估价收取的;2、瓯北街道工业用地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区片划分参照永嘉县现行基准地价商服级别基准地价图。基准地价商服级别划分考虑到商业店铺沿主要街道分布并以其为核心向周边小巷小路辐射,因此区片划分以已经划分的主要商服路线段为核心,以其辐射范围为扩展区,结合道路等线状地物为界进行划分。

针对上述广大市民反馈的意见,我局将认真研究,并提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酌情予以吸收。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7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