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7/2024-308913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县文广旅体局
成文日期 2024-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服务标准

类别

依据文件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1

提供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城乡居民

行政村有线电视广播联网率达到100%。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每天播出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调频广播覆盖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方式提供的应急广播服务综合覆盖率达到100%。

公共文化服务-收听广播

浙江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按照《浙江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省广电局

2

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城乡居民

有线数字电视覆盖率达到100%。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公共文化服务-观看电视

省广电局

3

通过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提供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

少数民族地区居民。

按照国家和省级广电、文化和旅游、宣传部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公共文化服务-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

4

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

残疾人。

省市级电视台按照《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开设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

扶残助残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市、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中央财政、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省残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