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4-309442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基〔2024〕104号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永嘉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永财基〔2022〕21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4〕3号),现将我县2024年度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671.20万元,分解到沙头镇石埠村等19个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对照永财基〔2022〕213号文件精神尽快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项目实施。项目招投标或议标必须以此文件为依据,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要保持一致,各项目实施村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倒排项目工期,加快项目推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所涉及到的土地、规划、林业、水利等事项,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需要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要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二、落实自筹资金。坚持以“村民群众参与为基本前提,政府财政奖补为激励推动,社会力量捐助为有效补充,村级组织主导实施为落实载体”的基本做法,认真做好村民筹资筹劳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支持,多渠道筹措自筹资金,防止新增债务。此次下达的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为预算控制数,财政最终补助数以审价定案价按比例结算为准,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实施村自筹解决。

三、加强项目监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建设把总关、负总责。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一事一议项目的审核、资金拨付、日常检查、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就地就近资金监管作用,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纳入统一的农村综合改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县级部门要做好政策业务指导工作。

四、加强民主监督。严格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管和民主监督,按照“两委提、村民议、代表决、大家干”的要求,鼓励村级组织通过一定的民主监管程序,自行采购主要建材,采取议标、包清工等方式,努力节省项目投资和费用支出。村账代理中心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五、做好档案管理。村民议事记录、筹资筹劳方案、出资及捐款记录、奖补项目申请审核表、补助资金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要按项目建档立册,实行档案化管理。同时要及时拍照记录,做到项目实施前后有对比,隐蔽工程实施有记录,公开公示有留痕。

六、做好项目绩效。要按照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管理,并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要落实好管护制度,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对以前年度项目未及时完成的、投资额不足的、自筹资金不到位和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村,暂缓安排以后年度项目。

附件:1.永嘉县2024年度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汇总表

2.永嘉县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目标表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