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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温州市聚炜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温州市聚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永嘉县桥下镇八里村(永嘉群鑫装饰扣有限公司内) 建设项目概况:温州市聚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EVA鞋底、PU鞋底生产的企业。企业租用永嘉群鑫装饰扣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八里村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为4500平方米,生产规模可达年产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PU鞋底。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5月9日在中国永嘉公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聚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EVA鞋底、200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57672707 传真:0577-57672662 通讯地址:永嘉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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