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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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临时用地使用人申请,并委托相关专业等机构对永嘉县桥下镇梅岙村330国道桥下至桥头段工程东山隧道临时用地地块复垦、复垦区块土壤、耕地质量、地类面积进行相关检测、测量并形成报告。我局于2023年8月21日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永嘉分局、桥下镇政府等相关人员联合开展验收工作,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了踏勘,验收组成员单位认为:永嘉县330国道桥下至桥头段工程东山隧道临时用地地块复垦项目要求整改校对。2024年5月7日,经业主整改,水利局已同意其予以通过验收。现将复垦验收项目情况予以公示(附件1)。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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