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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4-308368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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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2024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2024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温政发〔2021〕27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年度制定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及时制定规范性文件承办方案,列明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具体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二、未纳入年度目录而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先报县司法局组织必要性审核。经审核认为有制定必要的,根据县司法局出具的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经起草单位归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立项。

三、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立项的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不予合法性审核,县政府不予审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永嘉县2024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

文件制定目录

序号

拟定名称

承办单位

1

《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永嘉县民政局

2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永嘉县民政局

3

《关于加快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4

《永嘉县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关于强化创新深化加快推进科技赋能永嘉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定名)

永嘉县科技局

注:以上属于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判断仅基于现有材料,若正式起草文件内容未出现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符合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义的,以县司法局根据文件送审内容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为准,反之亦然。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