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4-308339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教办师函〔2024〕23号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的通知


各片区、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县域校级名师工作室的有效开展,提高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现就关于规范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校级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县三坛(市骨干)及以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的教师或是具有相当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现有县级及以上工作室的不再申报;申报人所在学校能提供10人左右学习交流的固定活动场所。

(二)工作室学员申报条件

申报原则上要与任教(任职)学段(科)对应,可由学校推荐,也可自荐(须经单位同意),经工作室主持人选拔推荐,片区(直属学校)审核批准,报县名师办备案。对经批准的录取者,所在学校给予工作安排、学习时间、差旅经费等保障。

二、设立程序

(一)申请设立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填写《永嘉县校级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片区(直属学校)结合教育共同体的学科优势,择优组建工作室,原则上同所学校同个学科不要超过一个。

(二)片区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工作室可在全片区范围内招收学员7-12名,填写《永嘉县校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汇总表》(附件2)。

审核工作和备案流程由主持人登录“钉钉--(永嘉县教育局界面)--自建应用--研训信息--名师工作室--“2024永嘉县校级工作室主持人备案”栏目进行在线填写。

三、工作室职责

(一)制订工作室培养计划。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培养步骤、考核评价等,工作室成员制订自我发展计划;工作室应建立名师工作室钉钉群等开展网上交流,每次活动记录发送在https://ding.tomatoform.com/f/gxqpbccx备案。

(二)定期学习研讨。制订科学、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定期的学习和交流,通常每月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学习研讨,学习结束一周内上报学习交流总结材料并传至微信公号等工作室学习平台。

(三)规范日常管理。主持人负责工作室成员业绩考核评价;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传播推广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培养方式

工作室设计“理论学习、专题研修、实践探索、自主发展”等四个模块,可采取课题研究、课程研究、观课磨课、论坛讲座、读书活动、案例分析、命题研究、专题研讨等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培养,并设立公众号进行宣传交流。

五、保障措施

(一)经批准设立的校级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保障运行。 

(二)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应提供便利条件,有规范统一的标牌及工作室,悬挂有关职责和制度等。

六、考核管理

(一)片区或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室的管理、指导、评估和考核工作。

(二)片区或学校对名师工作室采用学年度考核和两学年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滚动管理,对效果不明显或者因各种原因不宜再举办的名师工作室将给予调整或不再继续举办,两年培养期满实行终结性考核。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汇总到县名师办备案。

附件:1.永嘉县校级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永嘉县校级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永教办函〔2024〕2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