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行政复议
索引号 001008003014010/2024-308846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永嘉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4〕2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4〕2号 申请人 郑x
落款日期 2024-01-12 被申请人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编号xx《道路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行政行为,于2024年1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编号xx《道路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行政行为,于2024年1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经调解,申请人于2024年1月12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