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52/2024-30872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桥头镇
成文日期 2024-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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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头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桥头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属科室、部门站所、村(社区)、全科网格、企业:

《桥头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桥头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永嘉县安委会《永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工程治理、管理提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逃生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相得益彰。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实现全镇安全生产水平显提升。2024年底,进一步梳理部分安全监管盲区,完善“三管三必须”职责,完成桥头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建立,检查对象分层分级分类纳管率达95%以上,3030闭环机制有效运行,基层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准确率达90%,已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提升至95%以上,建立至少2个安全生产互助联盟。2025年底,完成桥头镇应急消防管理站达标,基层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准确率达95%,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全民安全常识掌握率明显提升。2026年底,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坚定,行业部门全链条管控重大风险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基本形成“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共识。实现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21年-2023年双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重点领域目标:(1)道路交通领域: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21年-2023年下降。(2)涉船涉渔领域:2024-2026年力争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消防领域:紧盯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五大”领域,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严格整治标准,严密防范举措,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2026年底,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动态清零,改造提升1个以上影响消防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2021年-2023年下降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4)危化品领域:2026 年底,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成特殊作业审批和人员定位系统,“一重点一重大”企业双重预防机制100%覆盖,高危工艺100%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建设施工领域:2026年底,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占当年度竣工项目数量20%以上,实现新开工项目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100%覆盖;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2021年-2023年下降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6)工矿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98%以上,强化危化品使用和易燃企业火灾防控,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2021年-2023年下降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7)旅游领域: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8)城市运行领域:2026 年底,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5%以上,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体系

(一)落实“源头防”举措

1.强化项目源头管控。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提前预留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储存用地。严格规划许可管理,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产业“禁限控”目录。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024年落实项目审批(核准)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技改过程同步落实安全防控举措;严把安全准入,建立“新业态”监管机制;建立诚信机制,强化银行、用地、社保制约机制。

2.加强风险分级纳管。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落实新注册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更新在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状况,实现风险分层分级分类纳管。探索建立自建房安全监管机制,将自建房纳入全生命安全周期监管;探索在5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自评,其中“厂中厂”、“厂改房”场所必须开展风险自评,建立风险排查、管控标准化流程;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和易燃易爆企业安全监管。

3.加强应消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工作体系,全面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加快通过平安法治模块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使用。到2024年底,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 100%。完善基层组织体系,2024年3月底前实现应急消防管理站挂牌;应消站执法资格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正式执法资格人员实际到位率100%,并根据工作实际配备辅助执法人员。2025年应消体系建设实现达标。

(二)落实“人防”举措

4.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要求,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底危化品、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设备)100%建立,2026年规上企业100%建立。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确保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以危化品、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重点,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2024年底前建立完善镇级队伍考核、退出、培育机制,2025年实现救援队伍能力与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求相匹配。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5.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严格“逢培必考”。2024年完成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2025年,完成重点文物保护、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完成小微企业园主要负责人、“厂中厂”出租户、“厂改房”二房东、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道路交通、涉船涉渔、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爆、特种设备、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参照推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提升培训质效;2024年底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6.提升群防群治能力。深化开展“夜查、夜巡、夜访”和“后半夜夜查打更”机制。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强化与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经济发展、红十字会等单位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工作。深化行业协会安全生产共治体系创建,加大安全生产互助联盟建设力度,加快合规体系建设进度,探索辅助检查员和安责险机制有机结合。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推进“星级安全管理员”评价。

(三)落实“技防”举措

7.加大智慧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管,2025年底前完成燃气管理数字化应用,2026年实现全镇液化石油气瓶二维码编码;优化迭代“智慧住建安监系统”,加强智慧工地多场景应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入平台管理;加大文旅安全码推广应用,2025年实现文旅单位100%使用。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水利、能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协同做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覆盖到其它行业领域。

8.加快技术更新。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依法加快“小散乱”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开展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老旧设备装置强制评估更新工作,2024年完成评定,2025年对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停产改造,2026年完成高危行业老旧设备装置改造提升。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9.推动科研攻关。立足实用实效,加快推广一批安全实用技术,推广一批省、市级安全生产科技应用案例,择优实施安全生产领域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管理。加大安全应急装备产业扶持力度,引导重点企业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四)落实“工程防”举措

10.推进生命保障工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拆危”、“厂改房”治理行动,2024年底,“厂改房”100%实现纳管,完成丙类厂房提升改造,所有丙类厂房需安装喷淋设施,重大隐患100%消除。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配置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消控室100%实现信息化纳管。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高处作业专项整治、电梯安全筑底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动态清零。

11.探索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根据《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意见》,围绕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明确创建要求,以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为主抓手,探索安全发展示范点创建。

12.深化重点问题整治。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建立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构建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格局。深化“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建立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办法,落实创建标准示范园区,推动1个小微园区(厂中厂)和6家承租企业应用“基层多元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成果。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推进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严格化工、医药项目入园标准,全过程管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深化“安评在线”应用,加强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覆盖条件复核。

(五)落实“管理防”举措

13.健全3030闭环机制。2024年9月前,结合国家、省、市、县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完善镇级事故隐患督导检查手册;结合省级隐患示例小视频库,提升隐患辨识能力。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自查,其他行业领域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自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比对检查机制,提升自查质量。提升安全生产检查质效,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闭环销号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排查验收销号机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有效发挥“综合督查+专业督查”机制。用好“PDCA循环法”,完善落实“发现问题、制定举措、组织实施、及时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

1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4年底前排摸整理全镇标杆企业培树清单,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在监督检查、复产验收、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对不达标企业落实制约机制,依据企业是否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互助组”,通过企业结对互助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互相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5.提升刚性执法能力。强化精准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每年梳理确定一批需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清单,围绕重点、靶向发力。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严肃执法刚性,逐项梳理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线上巡查、线下执法模式。强化镇街执法人员培训,2024年底确保有3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完善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持续优化应用执法技术检查员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16.规范事故处置流程。加大事故挂牌督办力度,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持续落实《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试行)》,通过责任“后追”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2026年底,充分运用《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八个一律”“三条限制”“三项关爱”措施实施细则》《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动态挂牌督办的通知》《关于全面实施永嘉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刚性问责措施的通知》《永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动态挂牌督办的通知》,对工作成效突出科室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表彰,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科室部门和个人实施对应追究措施。严格执行常务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事故迟报瞒报行为,提升事故报送时效性、规范性。

三、政策体系

结合我镇实际,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根据《永嘉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永嘉县自建房“四到场”安全监管机制》《永嘉县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办法》《永嘉县自建房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永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动态挂牌督办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法治保障,着力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保障。桥头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汇报。各分管领导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定期开展督导调研。镇各专委会每季度要向镇安委会进行述职至少一次。镇安委办要在2024年3月底前制定本地、本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梳理“任务、举措、责任、时限”清单,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强化专班运作,镇级将在2024年4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各项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全任务资金保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机制保障。紧盯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推进工作进度、落细落实举措。建立专委办、成员单位联络员季度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集中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三年行动推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附件:

桥头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落实举措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落实“源头 防”举措

(一)强化项目源头管控。

1.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提前预留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储存用地。严格规划许可管理,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常态化

资规所


2.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产业“禁限控”目录。

常态化

经贸办、应急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024年落实项目审批(核准)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常态化

经贸办


4.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技改过程同步落实安全防控举措。严把安全准入,建立“新业态”监管机制;建立诚信机制,强化银行、用地、社保制约机制。

常态化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风险分级纳管。

1.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落实新注册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更新在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状况,实现风险分层分级分类纳管。

常态化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探索建立自建房安全监管机制,将自建房纳入全生命安全周期监管。

2024 年底

住建所


3.探索在5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自评,其中“厂中厂”、“厂改房”场所必须开展风险自评,建立风险排查、管控标准化流程。

2024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和易燃易爆企业安全监管。

常态化

应急中心


(三)加强应消体系建设。

1.完善基层工作体系,全面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加快通过平安法治模块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使用。到2024年底,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 100%。

2024 年底

应急中心、综治办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2.完善基层组织体系,2024年3月底前实现应急消防管理站挂牌;应消站执法资格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根据工作实际配备辅助执法人员。

2024 年底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3.2025年应消体系建设实现达标。

2025 年底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

落实“人 防”举措

(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1.按照《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要求,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2024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底危化品、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设备)100%建立。

2025 年底

应急中心、交警中队、市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2026年规上企业100%建立。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确保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以危化品、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重点,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2024年底前建立落实镇级队伍考核、退出、培育机制。

2024 年底

应急中心、交警中队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以危化品、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重点,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2025年实现救援队伍能力与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求相匹配。

2025 年底

应急中心、交警中队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常态化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提升生 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 养。

1.2024年完成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

2024 年底

应急中心、卫生监督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025年,完成重点文物保护、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5 年底

应急中心、文化站、学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026年完成小微企业园主要负责人、“厂中厂”出租户、“厂改房”二房东、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6 年底

应急中心、经贸办、社会事务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交通、涉渔涉船、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爆、特种设备、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推进。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提升培训质效。

2024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2024年底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

2024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

2025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1.深化开展“夜查、夜巡、夜访”和“后半夜夜查打更”机制。

常态化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

常态化

应急中心、学区、住建所、宣传办、党政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与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宣传。

常态化

镇安委办

学区、工会、团委、妇联、经贸办、桥头红十字会

4.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工作。

常态化

交警中队、农办、应急中心、团委、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行业协会安全生产共治体系创建,加大安全生产互助联盟建设力度,加快合规体系建设进度,探索辅助检查员和安责险机制有机结合。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推进“星级安全管理员”评价。

常态化

应急中心、人社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

落实“技防”举措

落实“技 防”举措

(七)加大智慧监管。

1.强化全过程监管,2025年底前完成燃气管理数字化系统应用推广。

2025 年底

执法中队


2.强化全过程监管,2026年全县统一液化石油气瓶二维码编码体系。

2026 年底

执法中队、市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迭代优化“智慧住建安监系统”加强智慧工地多场景应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入平台管理。

2026 年底

住建所


4.加大文旅安全码推广应用,2025年实现文旅领域单位100%使用。

2025 年底

文化站


5.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

2025 年底

应急中心


6.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水利、能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协同做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并覆盖到其它行业领域。

2026 年底

应急中心、住建所、交警中队、经贸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技术更新 度。

1.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

2026 年底

住建所、交警中队、应急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依法加快“小散乱”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开展老旧电气线路改造。

2024 年底

经贸办、应急中心、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完成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老旧设备装置强制评估更新工作评定。

2026 年底

应急中心、交警中队、住建所、市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对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安全生产的老旧设备装置实施停产改造。

2026 年底

应急中心、交警中队、住建所、市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完成高危行业老旧设备装置改造提升。

2026 年底

应急中心、交警中队、住建所、市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2026 年底

经贸办


(九)推动科研攻关。

1.立足实用实效,加快推广一批安全实用技术,推选一批省、市级安全生产科技应用案例,择优实施安全生产领域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管理。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加大安全应急装备产业扶持力度,引导重点企业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2024 年底

经贸办、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

落实“工程防”举措

(十)推进生命保障工程。

1.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拆危”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配置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2025 年底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厂改房”100%实现纳管,完成丙类厂房提升改造,所有丙类厂房需安装喷淋设施,重大隐患100%消除。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配置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消控室100%实现信息化纳管。

2024 年底

应急中心


3.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常态化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高处作业专项整治、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2026 年底

应急中心、住建所、水管所、市监分局、交警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动态清零。

2025 年底

住建所、执法中队、应急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探索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根据《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意见》,围绕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明确创建要求。

2024年6月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以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为主抓手,探索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创建。

2025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二)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工程。

1.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构建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格局。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深化“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建立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办法,推动1个小微园区(厂中厂)和6家承租企业应用“基层多元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成果。

2026 年底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3.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推进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严格化工项目入园标准,全过程管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

2026 年底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5.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深化“安评在线”应用,加强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覆盖条件复核。

2024 年底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落实“管理防”举措

(十三)规范隐患排查整治。

1.结合国家、省、市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完善镇级事故隐患督导检查手册。

2024年9月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结合省级隐患示例小视频库,提升隐患辨识能力。

常态化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自查,其他行业领域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自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比对检查机制,提升自查质量。

常态化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提升安全生产检查质效,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闭环销号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排查验收销号机制。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5.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有效发挥“综合督查+专业督查”机制。

常态化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用好“PDCA循环法”,完善落实“发现问题、制定举措、组织实施、及时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常态化

镇安委办


7.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四)推进安全生产准化建设。

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 体系,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排摸整理全镇标杆企业培树清单。

2024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在监督检查、复产验收、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对不达标企业落实制约机制,依据企业是否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2025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互助组”,通过企业结对互助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互相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五)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1.强化精准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每年梳理确定一批需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清单,围绕重点、靶向发力。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严肃执法刚性,逐项梳理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

2026 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线上巡查线下执法模式。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确保有3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

2024 年底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完善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

2024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组织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持续优化应用执法技术检查员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六)规范事故处置流程

1.加大事故挂牌督办力度,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

常态化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严格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试行)》,,通过责任“后追”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常态化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厉打击事故迟报、瞒报、谎报行为,提升事故信息报送时效性、规范性。

常态化

应急中心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强化激励问责,按照《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监察委员会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安全生产“八个一律”“三条限制”“三项关爱”措施的通知》(温安委办〔2023〕38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动态挂牌督办的通知》》(温安委〔2023〕22号)《关于全面实施永嘉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刚性问责措施的通知》(永安委〔2023〕3号)《永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动态挂牌督办的通知》,对工作成效突出科室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科室部门和个人予以约谈问责。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纪委、组织办、人社所

长效长治目标

主要目标

1.实现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21年-2023年双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6 年底

镇安委办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2024-2026 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 2021 年-2023 年下降10%。

2026 年底

镇道路交通安全专委办

镇道路交通安全专委

会各成员单位

3.2024-2026年力争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026 年底

镇涉船涉渔安全专委办

镇涉船涉渔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4.紧盯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五大”领域,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严格整治标准,严密防范举措,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2026年底,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动态清零,改造提升1个以上影响消防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2021年-2023年下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

2026 年底

镇消防安全专委办

镇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5.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成特殊作业审批和人员定位系统,“一重点一重大”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00%覆盖,高危工艺100%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

2026 年底

镇危化品安全专委办

镇危化品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6.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占当年度竣工项目数量20%以上,实现新开工项目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 100%覆盖;2024-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2021年-2023年下降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

2026 年底

镇建设施工安全专委办

镇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7.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达95%;2024-2026 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 2021年-2023 年下降10%,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

2026 年底

镇工矿安全专委办

镇工矿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8.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覆盖率达到 100%,文旅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实现 100%覆盖,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

2026 年底

镇教文体安全专委办

镇教文体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9.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 95%以上,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率达 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率达 100%,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6 年底

镇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

镇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政策体系

1.贯彻落实《永嘉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永嘉县自建房“四到场”安全监管机制》《永嘉县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办法》《永嘉县自建房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永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动态挂牌督办的通知》

2025年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