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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开展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目录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永法建领办〔2024〕3号)要求,为深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公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对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附件: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 单位: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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