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浙江钜雄自控阀门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温环永建
〔2024〕64号
2024年4月22日
见附件
2
永嘉县远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024〕65号
公告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若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温环永建65号《永嘉县远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温环永建64号《浙江钜雄自控阀门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