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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着力解决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和《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永嘉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民〔2023〕10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何*枢等8854名残疾人予以发放2024年3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2948382元,对何*生等13199名重度残疾人予以发放2024年3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3025762.5元(3016662.5元通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发放,9100元拨入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使用,统筹用于对象的照料护理、康复治疗等),现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各申请人银行账户。 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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