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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其他信息  

永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开展2024年“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今年3月19日,是我省第15个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进一步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避险技能,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永嘉、共创美好家园,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宣传氛围,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能力,为我县“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宣传主题   

以“筑牢防火屏障,守护绿水青山”为宣传主题,突出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永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野外火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9日当天和根据各地森林防灭火特点选取时间段。在此期间,各地要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深入开展《条例》《预案》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永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管火、依法治火。

(二)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当前到清明节前后,是我县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地要从抓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和教育入手,及时向全社会通报情况,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围绕森林防火、“无烟”陵园、节地生态安葬等主题,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摒除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冥器等上坟陋习。

(四)深入开展科学防扑火知识宣传。强化科学、安全扑火教育,普及安全扑火和安全避火知识和技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公益广告

1.时间:3月16日至3月19日。

2.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3.形式:通过各相关部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户外大屏等载体进行播放宣传。各地森防指办可根据需求,制作针对性强的公益广告,也可采用省、市森防指办公室制作的公益广告。

(二)应急广播

1.时间:3月期间。

2.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3.形式:应急广播针对林缘农村、山区农村,每日准点播报7-8次森林防火公益广播。公益广播内容可采用县森防指办公室录制的公益广播内容,也可结合自身需要制作。

(三)宣传打击森林火灾刑事犯罪案例

1.时间:3月期间。

2.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形式:宣传依法打击森林火灾刑事犯罪典型案例;选取往年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剪辑录制警示宣传片,供各地播放宣传。

(四)在校学生教育

1.时间:3月19日前后。

2.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3.形式:3月19日前后在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形式由学校结合现有条件设置,选择适合学生特点的宣传教育内容,由教育部门自行安排。

(五)文明祭扫

1.时间:3月19日至清明期间。

2.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3.形式:县民政部门和各地殡葬协会,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向社会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等理念,及时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厚养礼葬等殡葬新风尚;同时围绕森林防火、“无烟”陵园、节地生态安葬等主题,在全县各地开展相关活动。

(六)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宣传

1.时间:3月19日前后。

2.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形式:针对农事用火,通过“农民信箱”向全县广大农户发送提醒短信。

(七)各地开展3·19宣传,实战应急拉练

1.时间:3月19日前后。

2.实施单位:各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3.措施:各地森防指办公室通过悬挂横幅、流动车辆广播宣传、护林员巡护宣传、进山入口卡口宣传等营造宣传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调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县森防指办公室“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安排,加强对接、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加强对森林消防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森林消防宣传的工作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地森防指办公室和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将“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简要总结和统计表,于4月10日前报县森防指办公室,联系人:杜晓敏。



永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