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4-308138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开展“大学生村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开展“大学生村医”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永嘉县开展“大学生村医”试点工作方案

为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试点目标。全面落实《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精神,突出村级医疗机构公益属性,采取政府搭台,合理专项补助,运用市场化手段,全面激发医学专业大学生创业主动性,引导更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到村级就业,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保障辖区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为全省推广提供经验。

(二)试点对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试点原则。坚持自愿、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等方式进行招聘。

二、实施内容

(一)加大招引力度,把好引进关。

一是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全面掌握基层对“大学生村医”的实际需求,合理制定“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

二是实施“大学生村医”定向委培。根据公立村级医疗机构实际需求,视情开展“大学生村医”定向委培,通过高考招录有意向从事6年(含)以上“村医”工作的考生。

三是支持“大学生村医”自主创业。筛选条件较好、服务人口较多的村级医疗机构,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采取“公建民营”“公助民营”等方式支持“大学生村医”运营村级医疗机构。鼓励“大学生村医”以组团方式运营村级医疗机构。

(二)加强激励保障,把好留住关。

一是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大学生村医”存在工作场所、住宿等困难的,由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必要条件予以支持。

二是专项免试注册。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受聘人员入职后向县卫生健康局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受聘人员在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由原发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是专项事业编制保障。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为公立村级医疗机构“大学生村医”,纳入“大学生村医”专项事业编制。

四是薪酬待遇保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大学生村医”,参照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定向委培的“大学生村医”,可享受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生待遇。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当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确定,费用由财政统筹解决,享受年限不超过6年。落实公立村级医疗机构运行补助政策,按每家每年不少于2万元予以补助。政府可向符合条件的村级医疗机构购买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并给予财政当量补助。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支持“大学生村医”工作。

五是学费代偿补助。“大学生村医”(不含定向委培)在村级医疗机构连续服务在6年(含)以上,且每年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基层就业学费代偿补助。学费代偿标准按永嘉县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学费补助标准执行。

六是职称申报倾斜。“大学生村医”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推荐。

七是建立上升通道。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调符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表现突出、服务期满等条件的事业编制“大学生村医”到乡镇(街道)卫生院等单位工作。

(三)严格日常管理,把好用好关。

一是纳入统一管理。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对辖区内村级医疗机构的业务、人员、药械、绩效考核等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拟聘用到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大学生村医”与乡镇(街道)卫生院签订岗位履职服务协议,实行“乡聘村用”管理模式。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大学生村医”岗位履职清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对辖区内“大学生村医”的履职清单按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年终汇总确定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等次,作为“大学生村医”补助发放、续签等的依据。

三是加强教育培养。实行“县育村用”培育模式,“大学生村医”上岗前,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帮助其了解掌握“大学生村医”执业规则和特点。支持“大学生村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在县域医共体内进修学习,确保每2年完成一轮培训。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医”在职提高学历。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乡镇(街道)卫生院对聘用的“大学生村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线上线下实践教学培训,推广“一帮一”“传帮带”等结对帮扶做法,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医”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

四是加强履约管理。已聘用的“大学生村医”未按照协议要求在乡村医生岗位服务的,或未满服务年限擅自离开村级医疗机构的,按照协议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对拒不退费的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并按照相关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四)建立退出机制,把好出口关。

受聘人员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其他合法执业证书到注册的村级医疗机构服务不少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原注册部门相关考核程序,考核合格予以续聘。新招录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原注册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我县不得再次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为基本条件申请注册,并予以解聘。加强“大学生村医”考核结果运用,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建立“大学生村医”到龄退出、违法违纪辞退制度,不服从县卫生健康局、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级医疗机构管理,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和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三、试点步骤

(一)确定试点工作。制定大学生村医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优先选择建有智慧健康站和未来社区健康场景或村卫生室的乡镇(街道)开展县域重点工作。

(二)组织开展试点。2024年2月开始实施试点工作,2024年12月前形成阶段性经验结果。围绕试点内容,有力有序开展试点、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改进,适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交流。

(三)总结经验做法。每年12月前,总结前阶段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顺利推进该项工作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村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服务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要求,强化绩效考核,规范服务行为,真正让“大学生村医”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支持“大学生村医”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大学生村医”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三)及时总结宣传。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认真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