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4-307898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使用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社〔2024〕56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发放2023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之家”运营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好满足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的庇护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联合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27号)、《关于印发<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永残联〔2023〕25号)等文件精神,经机构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县残联审核、公示,县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发放永嘉县颐爱看护中心等19家机构2023年第四季度(10-12月)“残疾人之家”运营资金补助共计790923.18元。

补助资金拨给镇(街道)财政,由镇(街道)财政转拨给辖区机构,请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运营资金补助汇总表

关于发放2023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之家”运营资金补助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