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57/2024-307729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岩坦镇
成文日期 2024-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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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基层便民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镇本级预算。

二、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0949.47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0949.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37.12万元,下降5.5%,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安排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37.58万元,占63.36%;政府性基金收入3071.97万元,占28.06%;上年结转结余939.92万元,占8.58%。

(三)关于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0949.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37.12万元,下降5.5%,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溪流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楠溪源头田园综合体项目等资金安排的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10.86万元、农林水支出1334.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6.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其他支出2591.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25.61万元,占30%;公用经费支出390.4万元,占0.04%;项目支出7233.46万元,占66.06%。

年终结转结余939.92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49.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937.58万元、政府性基金3071.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39.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10.86万元、农林水支出1334.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6.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其他支出2591.06万元。

(五)关于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81.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05.14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溪流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资金安排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96.6万元,占48.76%;公共安全(类)支出21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7万元,占5.21%;卫生健康(类)支出113.1万元,占1.49%;城乡社区(类)支出1833.9万元,占24.19%;农林水(类)支出1334.79万元,占17.61%;交通运输(类)支出60.70万元,占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6.66万元,占1.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万元,占0.5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8.35万元,主要用于代表联络站运行、代表活动及监督。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18万元,主要用于代表表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工作联络站活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88.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事务。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5.6万元,主要用于镇公用经费、社会事务管理。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8.55万元,主要用于新中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慰问补助经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相关业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8.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4.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46.6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车主燃油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3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险费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6.67万元,主要用于楠溪江景区保洁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787.2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农村保洁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31.4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0.1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发展项目的补助。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49.5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补助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143.6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村社主职干部体检补助费、村干部意外险、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扶持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的补助资金。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6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维护的补助资金。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86.66万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补偿的补助资金。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40万元,主要用于岩坦镇专职消防队补助和设备更新。

(六)关于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368.0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144.19万元,主要是历年指标结余结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76.96万元,占23.07%。其他支出(类)2591.06万元,占76.93%。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30.62万元,主要用于历年结转结余项目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60.35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486万元,主要用于县定额社会事务管理项目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585.97万元,主要用于历年结余结转项目的支出。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5.0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食堂的补助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64%,具体如下:

1.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4%。主要用于接待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国家过“紧日子”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公务接待费控制在较低支出水平,并逐年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0.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62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工作人员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永嘉县岩坦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3.46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方面的支出。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气象事务方面的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包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37.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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