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2024-03-12——2024-04-11
发布部门:县人社局
状态:已结束
为深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公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开展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目录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永法建领办〔2024〕3号)要求,现将《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1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1日。
二、联系人及方式:吴诗诗,0577-57756529。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27室,邮编3251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