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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现有认定的一批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已有2年以上未进行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文件规定和省市人社部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搬弄是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本人真实署名。 三、联系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南城街道广场路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05室)。 四、联系电话:67951851。联系邮箱:195984127@qq.com 附件:拟取消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公示名单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拟取消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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