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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城乡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防灾减灾、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本级预算。 二、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3935.75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3935.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8.12万元,下降2.19%,主要是人员变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3.34万元,占77.58%;政府性基金收入455.00万元,占11.56%;上年结转结余427.41万元,占10.86%。 (三)关于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3935.75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8.12万元,下降2.19%,主要是人员变动。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1.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3.37万元、农林水支出678.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其他支出461.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10.15万元,占43.45%;公用经费支出195.11万元,占4.96%;项目支出2030.49万元,占51.5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35.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418.88万元、政府性基金516.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1.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3.37万元、农林水支出678.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其他支出461.00万元。 (五)关于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8.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68.53万元,下降14.26%,主要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1.85万元,占66.74%;公共安全(类)支出23.50万元,占0.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24万元,占6.21%;卫生健康(类)支出63.11万元,占1.85%;城乡社区(类)支出67.50万元,占1.97%;农林水(类)支出678.98万元,占19.86%;交通运输(类)支出9.87万元,占0.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1.82万元,占1.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0万元,占1.1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7.6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活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活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活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5.2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活动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87.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7.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运行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77.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管理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相关工作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8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0.5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调解员工资。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10.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相关工作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6.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8.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5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2.61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0.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2.6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0.2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域环境整治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7.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70.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71.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536.92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等支出。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9.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14.3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 (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27.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应急救援。 (六)关于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0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16.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46.87万元,下降62.10%,主要是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55.88万元,占10.81%;其他(类)支出461万元,占89.19%。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6.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49.0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455.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关于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溪镇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0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12%。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金溪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金溪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金溪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3.61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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