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61/2024-307757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鹤盛镇
成文日期 2024-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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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一、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城乡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防灾减灾、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4483.84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4483.84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3.29万元,增长2.6%,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安排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8.09万元,占74.7%;政府性基金收入521.00万元,占11.6%;上年结转结余614.75万元,占13.7%。

(三)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4483.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3.29万元,增长0.03%,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安排经费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0.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4.98万元、农林水支出683.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52万元、其他支出521.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77.57万元,占46.3%;公用经费支出234.47万元,占5.2%;项目支出2171.80万元,占48.4%。

年终结转结余614.75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83.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733.40万元、政府性基金750.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0.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4.98万元、农林水支出683.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52万元、其他支出521.00万元。

(五)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33.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14.63万元,增长8.4%,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0.33万元,占62.2%;公共安全(类)支出22.20万元,占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4.22万元,占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06万元,占7.1%;卫生健康(类)支出65.91万元,占1.8%;节能环保(类)支出34.45万元,占0.9%;城乡社区(类)支出444.98万元,占5.8%;农林水(类)支出683.65万元,占18.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万元,占0.1%;住房保障(类)支出6.52万元,占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52万元,占1.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7.7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站的办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1.7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工作联络站的办公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32.7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人员的工资及办公运行经费、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4.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管理运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5.37万元,主要用于新中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慰问补助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5.36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宣传事务工作开展。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2.2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调解员的工资报酬。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8.30万元,主要用于楠溪江景区卫生保洁费用。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65.9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修复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7.29万元,主要用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8.64万元,主要用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5.1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燃油补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3.99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员医疗保险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34.45万元,主要用于河道保洁。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15.53万元,主要用于四边三化专项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5.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7.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0.80万元,主要用于四套班子慰问帮扶。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669.88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体检补助及公积金补助等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建设。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6.5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治理改造。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40.52万元,主要用于鹤盛镇专职消防队补助和设备更新。

(六)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2.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3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50.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1.34万元,下降21.2%,,主要是基金预算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229.44万元,占30.6%;其他(类)支出521万元,占69.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94.0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治理工程。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35万元,主要用于下家岙滩林滨水公园“利奇马”灾害修复工程。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3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民生实事农村消防应急取水点工程。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521万元,主要用于县定额补助社会事务管理项目。

(八)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相关工作和招商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三辆公务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万元,增长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48.09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项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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