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2/2024-31511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2401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省迎检协调联络小组〔2024〕76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240121)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X3ZJ202405240121

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存在环境问题具体如下: 1.岩头社区以“南溪小镇•溪山庄园”开发为名,大举侵占村民集体耕地、林地达1200亩,致使村民丧失耕种土地,该土地出让以岩头镇北部若坑陇山为名义,实际建造土地位于大幽的农保地及其他土地,且将所谓的流转一并进入溪山庄园房地产的开发建设;2. 楠溪江双浚头流段, 中央街、横街大量工业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铺满河道与河道两岸,现场恶臭熏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3. 接官亭驿站坐落于岩头镇中学门外东北方(属于违章建筑),塔山脚下路边,  占地近3亩。该驿站在原来农田基础上,通过填土石方建成,不仅破坏良田,还使周边农田难以耕种; 4.河二村存在非法征收野猪头地块30.5亩集体所有土地(全部为农用地),用于建设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旅游开发项目;  5.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大面积“毁田造景”。相关部门曾下令拆除违法建筑,但整体围墙、土地硬化设施及道路、停车场、 出入口基本未变,亦即破坏粮田造景的性质一直未变,近期又在搭建舞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蚕食粮田,开展音乐演出活动。 该公园很长的铁板围墙周边又硬化出一条贯通的道路,破坏粮田性质非常恶劣。

其他污染

1.楠溪小镇•溪山庄园项目总用地面积924.298亩, 已完成土地农转用征收,不涉及耕地,不存在大举侵占村民集体耕地、林地,致使村民丧失耕种土地的问题。其中“大幽”地块属于园地,永嘉楠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村集体流转若坑陇13亩一般耕地用于农业种植,其中1067m2被用于铺设绿化草坪,草坪剥离后未进行复垦,不满足农业种植条件。

2.楠溪江五尺溪双浚头流段河道未发现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但河道两岸有零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场不存在臭气熏天的情况。中央街、横街区域内无工业垃圾产生,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保洁公司统一外运处置。

3.接官亭驿站为永嘉县乾嘉古建筑设计院未经审批擅自占用1346m2耕地建设,原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拆除建筑,但该公司未进行拆除。驿站周边农田已被流转统一种植水稻等农作物,不存在周边农田难以耕种的问题。

4.永嘉楠溪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岩头镇河二村村集体于2017年11月签订“野猪头地块”土地流转协议,不存在非法征收的问题,但合同签订不规范。该地块现为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大草坪,土地面积约30.475亩,土地现状为草地,未改变土地性质,不存在征收农用地用于开发建设的问题。

5.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项目中分布的50.57亩永久性农田未被使用。项目在推进中存在违法建设,永嘉县相关部门于2020年4月依法查处,于2022年4月对相关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经现场核查,“整体围墙”为15公分左右的铁栅栏, 日常对周边村民开放;“土地硬化设施” 已拆除整改到位;“道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新增扩建;  “停车场、 出入口”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公用设施用地、公路用地等,现状为砂石地,未进行硬化。分布在项目范围内的地类没有发生新的变化,不存在“毁田造景”的问题。近期举办活动搭建了临时舞台并于活动结束后全部拆除。不存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蚕食粮田的问题。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铁栅栏“围墙”边有一条方便周边村民耕种开辟的长约950米,宽约2米的机耕道。2024年3月永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机耕道进行了平整(未硬化)。不存在硬化道路,破坏粮田的问题。

部分

属实

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到位。

恢复耕地种植条件。清理双浚头流段两岸的垃圾。

重新与河二村集体签订流转合同。

1.永嘉楠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5月28日恢复若坑陇1067㎡农田的农业种植条件。

2.岩头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人员对楠溪江五尺溪双浚头流段两岸现场散落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3.永嘉县乾嘉古建筑设计院已于2024年11月中旬拆除接官亭驿站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并完成土地复耕。

4.永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底同河二村村集体重新签订流转合同。

已办结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嘉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577-67950901

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楼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嘉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