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3ZJ202405240121 | 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存在环境问题具体如下: 1.岩头社区以“南溪小镇•溪山庄园”开发为名,大举侵占村民集体耕地、林地达1200亩,致使村民丧失耕种土地,该土地出让以岩头镇北部若坑陇山为名义,实际建造土地位于大幽的农保地及其他土地,且将所谓的流转一并进入溪山庄园房地产的开发建设;2. 楠溪江双浚头流段, 中央街、横街大量工业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铺满河道与河道两岸,现场恶臭熏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3. 接官亭驿站坐落于岩头镇中学门外东北方(属于违章建筑),塔山脚下路边, 占地近3亩。该驿站在原来农田基础上,通过填土石方建成,不仅破坏良田,还使周边农田难以耕种; 4.河二村存在非法征收野猪头地块30.5亩集体所有土地(全部为农用地),用于建设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旅游开发项目; 5.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大面积“毁田造景”。相关部门曾下令拆除违法建筑,但整体围墙、土地硬化设施及道路、停车场、 出入口基本未变,亦即破坏粮田造景的性质一直未变,近期又在搭建舞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蚕食粮田,开展音乐演出活动。 该公园很长的铁板围墙周边又硬化出一条贯通的道路,破坏粮田性质非常恶劣。 | 其他污染 | 1.楠溪小镇•溪山庄园项目总用地面积924.298亩, 已完成土地农转用征收,不涉及耕地,不存在大举侵占村民集体耕地、林地,致使村民丧失耕种土地的问题。其中“大幽”地块属于园地,永嘉楠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村集体流转若坑陇13亩一般耕地用于农业种植,其中1067m2被用于铺设绿化草坪,草坪剥离后未进行复垦,不满足农业种植条件。 2.楠溪江五尺溪双浚头流段河道未发现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但河道两岸有零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场不存在臭气熏天的情况。中央街、横街区域内无工业垃圾产生,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保洁公司统一外运处置。 3.接官亭驿站为永嘉县乾嘉古建筑设计院未经审批擅自占用1346m2耕地建设,原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拆除建筑,但该公司未进行拆除。驿站周边农田已被流转统一种植水稻等农作物,不存在周边农田难以耕种的问题。 4.永嘉楠溪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岩头镇河二村村集体于2017年11月签订“野猪头地块”土地流转协议,不存在非法征收的问题,但合同签订不规范。该地块现为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大草坪,土地面积约30.475亩,土地现状为草地,未改变土地性质,不存在征收农用地用于开发建设的问题。 5.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项目中分布的50.57亩永久性农田未被使用。项目在推进中存在违法建设,永嘉县相关部门于2020年4月依法查处,于2022年4月对相关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经现场核查,“整体围墙”为15公分左右的铁栅栏, 日常对周边村民开放;“土地硬化设施” 已拆除整改到位;“道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新增扩建; “停车场、 出入口”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公用设施用地、公路用地等,现状为砂石地,未进行硬化。分布在项目范围内的地类没有发生新的变化,不存在“毁田造景”的问题。近期举办活动搭建了临时舞台并于活动结束后全部拆除。不存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蚕食粮田的问题。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铁栅栏“围墙”边有一条方便周边村民耕种开辟的长约950米,宽约2米的机耕道。2024年3月永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机耕道进行了平整(未硬化)。不存在硬化道路,破坏粮田的问题。 | 部分 属实 | 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到位。 恢复耕地种植条件。清理双浚头流段两岸的垃圾。 重新与河二村集体签订流转合同。 | 1.永嘉楠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5月28日恢复若坑陇1067㎡农田的农业种植条件。 2.岩头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人员对楠溪江五尺溪双浚头流段两岸现场散落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3.永嘉县乾嘉古建筑设计院已于2024年11月中旬拆除接官亭驿站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并完成土地复耕。 4.永嘉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底同河二村村集体重新签订流转合同。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