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2/2024-31511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606020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省迎检协调联络小组〔2024〕76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606020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X3ZJ202406060207

温州市永嘉县温州永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鑫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倾倒污泥渣土、建筑垃圾在东城街道敬仁村垟坎头的溪滩上、东城街道山仓村赵田角50亩农田上、东城街道大龙山村石座村的农田和林地上、东城街道大龙山村路亭下公路边、东城街道河屿村纸厂豆芽厂附近、北城街道一处山沟、南城街道东岸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农田、破坏山林、污染水源。

土壤

未发现该2家公司在信访件反映的点位地块倾倒污泥渣土、建筑垃圾。

1.东城街道敬仁村倾倒点。现场已无建筑垃圾堆放。该处地类性质属于林地,不存在污染水源情况, 因倾倒时间久远无法确定倾倒主体。

2.永嘉县东城街道山仓村倾倒点。现场已无建筑垃圾堆放。 目前正在开展修复工作, 已完成60%进度。建筑垃圾倾倒对象实为温州瓯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倾倒面积24.474亩。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3年6月16日将该公司涉嫌犯罪案件移交永嘉县公安局查处,现仍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3.东城街道大龙山村石座村倾倒点。现场已无建筑垃圾堆放, 因倾倒时间久远无法确定倾倒主体。2022年属地街道已对该区域开展整治工作,但该区域附近仍存在约200方建筑垃圾。

4.东城街道大龙山村路亭下公路边倾倒点。现场已无建筑垃圾堆放,种植有农作物, 因倾倒时间久远无法确定倾倒主体。

5.东城街道河屿村纸厂豆芽厂附近倾倒点。现场已无建筑垃圾堆放, 中铁24局在该区域临时堆放设备和物资, 因倾倒时间久远无法确定倾倒主体。

6.北城街道嘉元村塘山自然村村口处倾倒点。现场已无建筑垃圾堆放,当地农户已在该区域种植农作物, 因倾倒时间久远无法确定倾倒主体。

7.南城街道东岸村倾倒点。现场堆放有黄土和三七料,现状为推堆土,无建筑垃圾堆放。该处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该区域不涉及水源,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部分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永嘉县东城街道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东城街道大龙山村石座村路边建筑垃圾点位整治工作。

2.温州瓯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永嘉县东城街道山仓村点位土地修复。

3.已加强数字化监管,确保已投用的116个电子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建筑垃圾非法运输、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

已办结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嘉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577-67950901

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楼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嘉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