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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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人〔2018〕3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4号)、《温州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法》(温教民〔2018〕1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 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永嘉县教育局和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7951821)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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