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道寿)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永嘉县
2024
第
731
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56261
陈道寿
宅基地使用权
330324110284JC00060W00000000
潘坑乡垟降村
1993-04-24,中间由陈玉寿,陈天寿,陈道寿共用,共用面积为49.2平方米,分摊面积为16.4平方米
公告单位: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