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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通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本机关对你单位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 。 现因采取其他方式均不能向你单位送达《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温永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97-1号),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公告期限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永嘉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林晓群、叶顺发 联系电话:0577-57680844 联系地址:永嘉县桥头镇桥西南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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