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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 永嘉县《小学实践性作业的设计与实施》项目自2022年9月立项以来,各项目组进展顺利,成果显著,现根据《关于做好永嘉县小学实践性作业的设计与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永教师〔2022〕242号)精神,决定开展永嘉县小学实践性作业的设计与实施项目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关于公布永嘉县《小学实践性作业的设计与实施》项目立项的通知(永教师〔2022〕369号)中立项的项目。 二、送审材料与要求 (一)材料上交途径与截止时间 电子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作业设计成果电子稿。结题报告采用PDF格式,通过钉钉上传或发邮箱:283578699@qq.com。纸质材料包括承诺书、结题报告、作业设计成果以及其他辅助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送交县教师发展中心小学部胡雄坤老师(教育研训大楼1213室),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30日。 (二)报送要求与注意事项 (1)按要求填写好承诺书及成员信息,项目组成员署名:最多为6人(含项目负责人),成员中执笔排列第一并需注明,如未注明执笔则默认负责人为执笔。如负责人(或执笔)、单位变更请填写好变更申请。 (2)成果主报告(PDF格式)。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可用“××”学校或“×××”替代。 (3)附件材料(格式不限)。内容主要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说明材料,除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外,其他相关材料一般不要超过50页。 三、其他事项 送审项目经评审合格后,发给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颁发的项目结题证书;优秀成果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发给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不再发结题证书)。 附件:永嘉县《小学实践性作业的设计与实施》项目登记表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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