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2024-10-12——2024-11-11
发布部门: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状态:已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征收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2〕4 号)、《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和《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温财综〔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潘土根,联系电话:0577-57672658。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永嘉县沙门路90号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18,邮编3251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