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永嘉县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洲坑溪、甩里溪段) 建设地点:永嘉县大若岩镇大洲坑溪、甩里溪两岸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岸线基本维持现状岸线,针对大洲坑溪现状,对已建干砌石挡墙且保持较为完整部分进行保留,对沿岸不完整及防洪不 满足部分护岸进行修复;大洲坑溪沿线堰坝较多,共有11座堰坝,重建2座,修复加固9座;甩里溪两岸护岸修复。本次溪流治理全长4.57km,其中:大洲坑溪治理河长3.28km,护岸修复3.07km,堰坝修复2座;甩里溪治理河长约1.29km,护岸修复2.51km,控制最小河宽3.0m。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月26日在中国永嘉公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永嘉县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洲坑溪、甩里溪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57672707 传真:0577-57672662 通讯地址:永嘉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