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8/2023-306389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医疗服务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县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永嘉县卫健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57672717,传真:57672717。

广告发布机构信息:

永嘉温州市恒合恒美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瓯北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MA7C73UG933032416D2202

(主要负责人)

陈希柱



     

330324XXXXXXXXXXXX

医疗机构地址

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置诚大厦1-6层商业用房

所有制形式

股份制

医疗机构类别

口腔诊所

口腔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床位数

0

时间

1000-2000

67901818

广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0秒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313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231229日起,至 20241229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温永)医广【2023】第12 - 29- 13

发布广告内容样件: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