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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22/2024-30501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2023年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3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3条。分别为行政许可17条,行政处罚88条,行政强制24条,行政监管11条;部门财政预决算2条,部门三公经费2条;环境审批公示719条,生态污染防治效果18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条,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2条,计划总结2条,通知公告2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已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局办公室为专门的承办科室,指定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四)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工作职能及工作需求,优化合理设置公开模块,持续做好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与群众期望存在一定差距,在政策解读、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创新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审查流程培训,增强信息公开规范意识;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优秀范例学习,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工作,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依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