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3-30305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住房保障公示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09-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受理工作的公告


为合理有效利用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源,根据《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永政发〔2015〕184号)及《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8〕87号),现将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轮候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清退房源,共有空置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22套。其中:上塘鹅浦景园19套;上塘永兴小区2套;瓯北含笑花A组团1套。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永嘉县城镇居民户口或已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未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应当在城镇有稳定的工作,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在城镇连续租房居住一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2023年6月底前获得永嘉县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按时参加年审且年审合格,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不间断的家庭;

2、于2023年6月底前取得《永嘉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永嘉县困难家庭救助证》、《永嘉县残疾人特困证》、《永嘉县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等证件之一,且现持有的上述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二)2023年6月底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家庭;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颁发的英雄模范证件的家庭;持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确认的见义勇为证明的家庭;持有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证书的家庭。

三、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2023年9月9日-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住建所。

四、业务咨询

业务科室:住房保障科(建设大厦2409室)

联系电话:0577-67952030


附件:2023年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xlsx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