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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有效利用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源,根据《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永政发〔2015〕184号)及《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8〕87号),现将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轮候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清退房源,共有空置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22套。其中:上塘鹅浦景园19套;上塘永兴小区2套;瓯北含笑花A组团1套。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永嘉县城镇居民户口或已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未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应当在城镇有稳定的工作,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在城镇连续租房居住一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2023年6月底前获得永嘉县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按时参加年审且年审合格,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不间断的家庭; 2、于2023年6月底前取得《永嘉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永嘉县困难家庭救助证》、《永嘉县残疾人特困证》、《永嘉县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等证件之一,且现持有的上述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二)2023年6月底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家庭;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颁发的英雄模范证件的家庭;持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确认的见义勇为证明的家庭;持有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证书的家庭。 三、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2023年9月9日-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住建所。 四、业务咨询 业务科室:住房保障科(建设大厦2409室) 联系电话:0577-67952030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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