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根据《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50条意见>的通知》永委发〔2018〕31号、《永嘉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试行)》永住建〔2019〕391号,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联合审核通过,拟对人才租房补贴对象徐贤树工作单位信息变动予以变更,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 县委人才办:0577-57756270,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0577-67952030。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