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工作要求,提升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将《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一)(二)(三)(四)》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定义 | 县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县医疗保障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县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包括县医疗保障局单独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医疗保障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事例 | 1 | 医疗保障待遇类文件 | 例如医疗救助待遇 | 2 | 文件清理类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3 | 其他类文件 | 其他符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二) ——重大行政决策 定义 | 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县医疗保障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作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直接关系群体切身利益,对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社会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实施或者调整。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规划类决策 | 例如涉及永嘉县医疗保障事业五年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2 | 其他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 医疗保障工作中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事项 |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三) ——重大合同类 定义 | 县医疗保障局重大合同,是指由我局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协商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行政协议、民事合同、框架性合作协议等。其中民事合同涉及的金额应在十万元以上。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法律依据 | 1 | 框架合作性协议 | 战略合作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 2 | 技术合同 | 涉及技术服务合同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温州市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 3 | 其他合同 | 局机关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温州市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四) ——其他涉法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信访答复 | 以县医保局作出的信访答复 | 2 |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 以县医保局名义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 3 | 其他 | 其他县医保局认为需要开展合法性审查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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