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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凝聚和发挥专家力量,有效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民养〔2020〕111号),县民政局决定开展永嘉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人选公开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政府部门、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 二、推荐条件 推荐评定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养老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二)具有医疗、康复、护理、社工、管理等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并从事本行业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工作满8年; (三)熟悉养老机构管理、护理、照料、安全等主要业务,担任过二甲以上医疗机构或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中层以上管理职级; (四)具有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定工作。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永嘉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交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人资格条件把关,客观、真实地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表于2023年10月12日前上交永嘉县民政局(地址:永嘉县文化中心1103室)。县民政局将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民养〔2020〕111号)有关要求,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建立永嘉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 联系科室:永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67266075。 永嘉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永嘉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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