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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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永嘉县小楠溪综合农贸市场,市场登记证号:3303071014;永嘉县新桥农贸市场,市场登记证号:3303241022,出现《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市场举办者在市场名称核准登记之日满一年未开业,自行歇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自行关闭三种情形之一,应予以注销。经本局催办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限期内办理市场名称注销登记手续,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注销该单位已取得的市场名称登记,未撤回的市场名称登记证作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六十日内日,依法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永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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