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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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林规〔2021〕9 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34号)和《关于下达“森林康养村部分硬软件提升”任务的通知》(永资规发〔2022〕316号)文件要求。对省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森林康养村模式推广示范—森林康养村部分硬软件提升项目资金补助事项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内容:永嘉县岩坦镇深龙村已完成省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森林康养村模式推广示范—森林康养村部分硬软件提升项目,并通过县资规局组织的专家组和永嘉海天会计事务所的项目验收和审计工作。依据《关于下达“森林康养村部分硬软件提升”任务的通知》(永资规发〔2022〕316号)文件要求,该项目核定补助金额为18.5万元。(补助明细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日;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电子邮件(邮箱:149777818@qq.com);邮寄(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17号2号楼510室,邮编325100)。 附件1: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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