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23〕3号)要求,本机关对2022年12月31日前本机关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24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8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1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上述继续有效的、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2年12月31日前本机关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永嘉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06〕16号 | 2 | 关于印发《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享受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07〕35号 | 3 | 《关于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性解释补充规定》 | 永人口计生〔2007〕39号 | 4 | 关于永嘉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08〕21号 | 5 | 关于统一开始使用居民死亡证明书的通告 | 永卫〔2009〕15号 | 6 | 关于统一使用居民死亡证明书的补充通告 | 永卫〔2009〕61号 | 7 | 关于印发《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指导意见》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领〔2009〕72号 | 8 | 关于印发《在全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落实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领〔2012〕8号 | 9 | 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城镇居民中未纳入社保的对象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领〔2012〕5号 | 10 | 关于调整全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12〕35号 | 11 | 关于印发《永嘉县农转城人员生育政策适用范围的解释》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12〕61号 | 12 | 永嘉县人口计生局等4部门关于调整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14〕36号 | 13 | 《关于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永卫发〔2016〕63号 | 14 | 《永嘉县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验收(校验)基本标准》和《永嘉县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验收(校验)评分标准》 | 永卫发〔2016〕108号 | 15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 | 永卫发〔2016〕189号 | 16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管理的通知 | 永卫发〔2018〕39号 | 17 |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卫发〔2018〕117号 | 18 | 关于修订永嘉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卫发〔2018〕201号 | 19 | 关于调整《永嘉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卫发〔2019〕23号 | 20 | 关于印发《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柔性引进在外永嘉籍医学专家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卫发〔2019〕47号 | 21 | 永嘉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 永卫发〔2020〕54号 | 22 |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 永卫发〔2021〕93号 | 23 | 关于印发永嘉县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发文稿) | 联合永卫发〔2022〕10号 | 24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永卫发〔2022〕43号 |
附件2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1 | 关于印发《永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06〕15号 | 将标题删去“(试行)”。 | 2 | 关于印发《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07〕36号 | 将标题删去“(试行)”。 | 3 | 关于印发《永嘉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永人口计生〔2008〕22号 | 将标题删去“(试行)”。 | 4 | 关于印发《永嘉县贯彻<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农转城”人员生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 永人口计生领〔2009〕48号 | 将标题删去“(试行)”。 | 5 | 《永嘉县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办法(试行)》 | 永卫发〔2017〕274号 | 将标题删去“(试行)”。 | 6 |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永卫发〔2019〕84号 | 将标题删去“(试行)”。 | 7 |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用耗材器械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永卫发〔2019〕92号 | 将标题删去“暂行”。 | 8 | 关于印发永嘉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卫发〔2021〕16号 | 删除“原《关于规范全县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通知》(永卫发〔2019〕162号)中有关政策与此文件不一致的按此文件执行,其中的抗早孕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和中、晚期妊娠补救措施等政策继续保留实施。”。 |
附件3 废止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永嘉县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的通知 | 永卫发〔2021〕99号 | 该文件所依据的《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法》(2019年11月19日)已被《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2022年12月22日)所代替,因此该文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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