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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科学规范城区洒水车作业的建议》(政协提案42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收件后立刻分解任务交由环卫中心负责办理。于2023年6月27 日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并于7月10日通过浙政钉与您进行协商,7月20日进行面商,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诚如李委员所述,洒水车辆虽然在环卫保洁、园林绿化、抑制扬尘等方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由于个别洒水车给居民带来不良影响,引发不满。据我局接到投诉洒水车统计,大部分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避让行人、音乐声过大、水压过大弄脏车辆或晾晒物、影响交通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多次对保洁公司进行处罚并约谈保洁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合理安排和规范洒水作业,对洒水车驾驶员宣传到位并严格管理。今后我局也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保洁公司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 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实时天气情况(雨天或冬季温度低于三度)及时停止洒水作业。根据季节(春冬和夏秋)不同、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作业时间、作业频次。春冬季节第一轮作业时间:凌晨4:30至8:00之前完成,第二轮作业时间:9:00至11:00,第三轮作业时间:12:00至16:00,主次干道洒水作业频次不少于三次。夏秋季节第一轮作业时间:凌晨4:00至7:30之前完成,第二轮作业时间:9:00至11:00,第三轮作业时间:12:30至16:30,主次干道洒水作业频次不少于四次。同时根据每条道路实时的拥堵情况提早或延后进行洒水作业,尽量减少对行人和交通的影响。若在非工作时间内作业的则全部关闭车辆音乐。 2. 规范洒水作业方面。一是提高驾驶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作业速度不应高于25公里/小时,遇到行人主动避让,提前关闭或降低水压,禁止在红绿灯口洒水作业,杜绝出现洒到居民。二是调低洒水车喷洒水压,对喷头进行改造,使喷洒的水花基本紧贴地面,尽量减少对周边行人和车辆影响。目前已完成改装。三是采用多元化洒水和抑尘作业方式。目前上塘保洁配备洒水车、大功率雾炮车、后置式喷淋车、冲洗车等多种车型,可根据不同地段和要求采取不同的作业方式,避免全部一洒了之。 3.加强巡查和监管,倒逼保洁公司规范作业。我局派人不定期对洒水车作业情况进行考核监管,发现不到位的罚款标准为100元/次,若被居民投诉罚款100元/次,并处扣分纳入到每月的月度保洁考核结果,作为月度考核分档扣罚依据。督促保洁公司严格要求所有的驾驶员按照环卫作业要求规范作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对个别驾驶员屡教不改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 感谢您对我县环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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