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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等代表: 您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改革我县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述,共享单车作为时代产物应运而生,解决了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但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问题。2023年7月11日下午,我局市政公用科承办人员主动联系人大代表进行面商,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 一、关于政府全过程监管滞后问题。建议中,代表着重指出共享单车监管是一项系统工作,所涉部门要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准入和退出机制,进行多部门和属地的联合审批监管。 当前,执法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监管包括准入和退出两个环节。在准入机制方面,《永嘉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备案联议表》已对单车准入的审批主体进行适当扩张,审批流程由原先执法部门单方审批变更为“先属地,后部门”的三步走审批模式,具体而言,企业在目标区域投放单车前,第一步,向辖区执法中队申请,中队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研判。第二步,向辖区街道申请,街道对中队意见进行把关。第三步,向县执法局申请,执法局根据全县总体发展水平、承载能力和使用需求等合理确定单车投放数量。上述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只要有一方主体不同意,则审批不予通过。 在退出机制方面,《永嘉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已作详尽解释,通过每月考核对三家企业进行排名,对连续三次排名垫底且三次考核分数均低于60分的单车企业,责令退出市场。截至2023年6月底,已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过6次考核,未出现清退情形,相关考核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可供查阅。 二、关于企业逐利,恶性竞争,严控成本问题。提案指出,三家单车管理人员配置过少,实际投放出现隐报瞒报,投放大量淘汰破旧单车,以成本过高为由不安装电子围栏,电子围栏肆意放大。 在前期共享单车上牌前,单车超投现象严重,但2022年10月实行牌号管理后,历经几次整治,上塘和瓯北的无牌单车基本完成清运,大体上实现了对单车的总量控制,目前上塘车辆3290辆,瓯北单车7285辆。同时,上牌的车辆要求挑选无故障新车,破旧车辆不予上牌,对于使用过程中折旧破损的单车,已通知企业在路面巡查时及时更换新车,确保骑行人的安全。 上塘城区已全面上线电子围栏,但个别企业在对应停车框上设置电子围栏的区域范围远大于实际停车框,例如手机应用地图上P点显示的蓝色区域涵盖了道路两侧,而实际上仅道路一侧设置有停车区,最终导致在道路另一侧非停车区域也能停放的现象发生。究其原因,企业为降低成本,未请专业的测绘团队在路面进行实地测量,而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手动绘制,产生较大误差。对此,已经通知单车企业彻底排查路面已有的电子围栏,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同时将误差范围精确到1米,确保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的科学性、精准度。另外,瓯北城区阳光大道、罗浮大街、双塔路西半段已施划停车区并同步上线电子围栏,其余的中心路段因市政道路翻新之需暂未施划共享单车停放区,待修路完成后该项工作将陆续恢复。 三、关于参考乐清和平阳鳌江做法的问题。考虑到永嘉现实和当前的财政收入,乐清经验并不适宜。而平阳鳌江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符合要求的运营企业进行独占经营或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仍有待观望,后续会实地调研,寻求最适合我县单车管理的最优解。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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